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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黄州执字第00509-1号

裁判日期: 2013-11-04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女与张建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黄州执字第00509-1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张建华。本院在执行熊冬冬与被执行人张建华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11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张建华长期下落不明,申请人也不能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终结本院(2008)黄州法陶民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龙振羽审判员  吴智华审判员  王金汉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书记员  郭泉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