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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围民初字第3536号

裁判日期: 2013-11-30

公开日期: 2014-12-31

案件名称

原告窦广学诉被告赵唤忠、相艳东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窦广学,赵唤忠,相艳东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

全文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围民初字第3536号原告窦广学,男。被告赵唤忠,男。被告相艳东,男。原告窦广学诉被告赵唤忠、相艳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权丰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与人民陪审员王云鹏、李军志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窦广学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唤忠、相艳东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窦广学诉称,2013年5月1日被告赵唤忠、相艳东雇佣我在其开办的沙子厂洗沙子,我先干的是日工,后改成干包工,约定每洗一立方米给付3.00元,我共洗了2500.00立方米,共计工资款7500.00元,但被告未向我支付工资款,而是给我出具了欠条一张,此款经我多次索要被告未予偿还,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具诉状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我工资款7500.00元,原告窦广学为支持其诉讼主张的成立,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为欠条一张,记载“今欠到人民币柒仟伍百元整¥7500.00元系洗沙子2500立方米乘以3.00元/立方米欠款人相艳东欠款日期2013年6月25日,意在证明被告欠原告工资款7500.00元的事实。被告赵唤忠、相艳东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亦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材料。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日被告赵唤忠、相艳东雇佣原告窦广学在其开办的沙子厂洗沙子,原告窦广学先干的是日工,后改成干包工,约定每洗一立方米给付3.00元,原告窦广学共洗了2500.00立方米,共计工资款7500.00元,但当时被告赵唤忠、相艳东未向原告窦广学支付工资款,而是给原告窦广学出具了欠条一张,此款经原告窦广学多次索要被告赵唤忠、相艳东未予偿还,原告窦广学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具诉状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赵唤忠、相艳东向原告窦广学偿还工资款7500.00元。以上事实有原告起诉陈述、被告相艳东为原告窦广学出具的欠条予以证实。本院认为,被告赵唤忠、相艳东雇佣原告窦广学在其开办的沙子厂洗沙子,并欠原告窦广学工资款人民币7500.00元的事实清楚,未予给付的证据充分,故原告窦广学要求被告赵唤忠、相艳东给付工资款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四)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赵唤忠、相艳东向原告窦广学偿还所欠工资款人民币75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赵唤忠、相艳东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审 判 长  李权丰人民陪审员  王云鹏人民陪审员  李军志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书 记 员  王雨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返还财产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