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洋民特字第01481号
裁判日期: 2013-11-29
公开日期: 2014-03-25
案件名称
华奎申请宣告被申请人赤黑么赤子死亡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洋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洋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华奎,赤黑么赤子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洋民特字第01481号申请人华奎��男,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张某某,男,汉族,农民,被申请人赤黑么赤子,女,彝族,农民。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华奎申请宣告被申请人赤黑么赤子死亡一案中,申请人华奎于2013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其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华奎撤回申请。审判员 赵永恒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梁 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