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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洋民特字第01481号

裁判日期: 2013-11-29

公开日期: 2014-03-25

案件名称

华奎申请宣告被申请人赤黑么赤子死亡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洋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洋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华奎,赤黑么赤子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洋民特字第01481号申请人华奎��男,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张某某,男,汉族,农民,被申请人赤黑么赤子,女,彝族,农民。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华奎申请宣告被申请人赤黑么赤子死亡一案中,申请人华奎于2013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其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华奎撤回申请。审判员  赵永恒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梁 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