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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舒民二初字第00814号

裁判日期: 2013-11-28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蒋士正、蒋士运等与周正树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舒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舒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舒民二初字第00814号原告:蒋士正,男,汉族,1953年5月6日出生,住舒城县。原告:蒋士运,男,汉族,1968年8月18日出生,住舒城县。原告:蒋仕明,男,汉族,1956年9月20日出生,住舒城县。委托代理人:王功,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正树,男,汉族,1973年4月23日出生,住舒城县。委托代理人:章立存,安徽继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蒋士正、蒋士运、蒋仕明诉被告周正树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原告蒋士正、蒋士运、蒋仕明诉被告周正树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汪仪慧审 判 员  张 明人民陪审员  张业久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蔡 琦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