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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芙刑初字第555号

裁判日期: 2013-11-28

公开日期: 2014-03-31

案件名称

(2013)芙刑初字第555号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童某

案由

放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芙刑初字第555号公诉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童某,男,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13年8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指定辩护人唐荣林,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湘长芙检刑诉(2013)5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童某犯放火罪,于2013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松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童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童林、指定辩护人唐荣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8月8日凌晨,被告人童某在长沙市芙蓉区乐和城四楼新麦客KTV唱歌,并按KTV保安的引导,将其一辆牌号为湘AT23**的套牌的士车停放在黄兴路东侧路边。凌晨3时许,童某唱完歌取车时,发现其车被交警拖走。当日下午,童某与新麦客KTV交涉,认为其车是按新麦客KTV保安的引导停放,新麦客KTV有义务取回被扣车辆。当天,双方交涉未果。8月10日17时许,童某再次来到新麦客KTV,要求该店店长出面交涉。该店员工告知其店长在开会,童某认为新麦客KTV在敷衍他。于是,童某一方面打电话叫人过来,一方面乘摩托车到长沙市营盘路中国石化长沙展览馆加油站购买10元(1.35升)汽油。童某用1.5升容量的矿泉水瓶装着汽油返回新麦客KTV,继续要求该店负责人出面。在仍未见到该店负责人的情况下,童某来到大厅前台,打开装汽油的矿泉水瓶的盖子,将瓶内的汽油泼洒到前台的桌面及地上。随后,童某又跳上前台,将矿泉水瓶内的汽油泼洒到桌面上的电脑、收银机等办公电器上,并用右手拿出打火机,大拇指放在打火机点火开关的位置,左手拿着一本杂志,威胁店内的工作人员通知店长出面给个说法。新麦客KTV报警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童某手中的打火机和矿泉水瓶扣押。经鉴定,扣押的矿泉水瓶中淡黄色液体及现场地面提取的油痕均检出汽油成分。童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童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及罪名没有异议,其辩护人辩称,童某系犯罪未遂,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请求从轻处罚。上述事实,有抓获经过及线索来源,扣押经过、扣押物品清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照片,辨认笔录,谅解书,证人段某某、伍某、余某某、黄某某、彭某某、黄某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童某的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材料,被告人童某的供述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童某在公共场所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童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童某犯罪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童某经审前社会调查,具备实施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童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限被告人童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持刑事判决书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罗长华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陈滔滔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八条第三款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