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州刑初字第00333号
裁判日期: 2013-11-28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罗银开设赌场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银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2)州刑初字第00333号公诉机关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罗银,男,1983年2月10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西办事处。被告人罗银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0年10月8日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抓获,10月10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1年10月10日被该局监视居住。2012年4月5日被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2年11月23日经本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2013年9月1日被阜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抓获,同年9月3日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阜阳市看守所。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颍州检刑诉(2012)3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银犯开设赌场罪,于2012年9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艳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银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份,被告人张卫民(在逃)在阜阳市颍州路二里井桥头“合家福”超市楼下经营“乐酷动漫电玩城”。并在该电玩城内放置赌博机供人参赌以非法谋利。被告人张卫民聘请被告人罗银为经理,负责日常管理。该电玩城内参赌人员用现金下注参赌。2010年10月8日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对该电玩城进行了查处时,查获25台赌博游戏机。其中“太空漫步”赌博机16台,“葡京之夜”赌博机8台,轮盘式赌博机1台,同时将被告人罗银抓获。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检查笔录、情况说明、收据、被告人户籍信息、销毁赌博机现场照片、企业基本信息、证人王某某、宋某某、熊某某、王某某、盛某某、韩某某、刘某某、刘某甲、戚某某、王某甲、姚某某、张某甲、李某乙、毛某某、肖某乙、倪某某、李某乙、杜某某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罗银明知他人经营的“乐酷动漫电玩城”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客提供赌博的场所,而帮助他人经营管理该电玩城,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罗银系帮助他人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罗银庭审中认罪,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罗银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罗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梅卫红(此页无正文)审判员王黎明代理审判员 丁晋皖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姜靖靖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