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鄂黄陂恢执一字第00210号
裁判日期: 2013-11-28
公开日期: 2014-03-31
案件名称
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债权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劳动服务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鄂黄陂恢执一字第00210号申请执行人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被执行人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劳动服务公司。申请执行人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与被执行人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劳动服务公司欠款纠纷一案,本院于1999年1月4日作出的(99)陂民督字第9号支付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于1999年11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本院在执行中查明,申请执行人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申请执行标的额583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于2013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对该案撤回执行的伸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武汉市黄陂区电信局提出撤回的伸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终结本院作出(99)陂民督字第9号支付令的执行程序。本裁定自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审判长 丁发生审判员 罗 华审判员 刘 军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彭峰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