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闵民一(民)初字第8763号

裁判日期: 2013-11-28

公开日期: 2014-02-28

案件名称

应元康与徐根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应元康,徐根龙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闵民一(民)初字第8763号原告应元康,男,汉族。委托代理人应文君。被告徐根龙,男,汉族。原告应元康诉被告徐根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5月29日立案受理。先适用简易程序,后因被告公告送达,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应元康的委托代理人应文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徐根龙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应元康诉称,原告2004年到2010年住在养老院期间,徐根龙在附近开了棋牌室,陆陆续续向原告借钱,2010年1月25日对上述多起借款写了借条本金加利息总共是10万。2010年5月27日之后被告断断续续还了1万多元2万不到,2012年7月31日被告就消失了。原告的儿子应文君在找到借款人时候才知道被告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徐根龙,但是借条上写的是徐某某,而且在那边大家一直叫被告徐某某,所以借条上的徐某某和徐根龙系同一人。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9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以人民币9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5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被告徐根龙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证据。经审理查明,2004年到2010年期间被告徐根龙分多次向原告借款,2010年1月2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我人民币壹拾元正等2011年五月壹日还我,借款人徐某某”。2011年12月30日,原告出具收条一张,载明“今收到徐根龙第五次部分还款,人民币贰仟元正,收款人应元康,委托人梁某某。”2012年1月14日,原告出具收条一张,载明“今收到徐根龙第六次部分还款,人民币叁仟元正,收款人应元康,委托人梁某某”。由于被告没有继续还款,故涉诉。庭审中,原告表示被告陆续还款1万多元,已经冲抵相应的利息。故变更诉讼请求,明确为要求被告归还本金7万元,以人民币7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5月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本院在审理中至被告户籍地处的派出所调取了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以上事实,由借条一张、收条两张、录音光盘、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两张以及当事人庭审中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合法、真实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本案的关键点系借条上的徐某某和被告徐根龙是否为同一人,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和本院调取的登记表上的字迹比对,本院认定借条上的徐某某和被告徐根龙为同一人。因原告向被告徐根龙提供了借款,双方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现原告要求被告还款,被告理应归还借款,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70,000元,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的利息,也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亦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被告自行承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徐根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应元康借款人民币70,000元;二、被告徐根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应元康自2011年5月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70,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被告徐根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方 敏代理审判员  张恩健人民陪审员  吴林芳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练 斌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