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江法民初字第02523号

裁判日期: 2013-11-27

公开日期: 2015-06-30

案件名称

原告赵爱军与被告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爱军,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

全文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江法民初字第02523号原告赵爱军,男,汉族,1978年12月15日出生,住江苏省兴化市。委托代理人曾斌,重庆均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维宇,重庆均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胜利村龙角湾社,组织机构代码67613622-3。法定代表人汪德银,该司经理。原告赵爱军与被告重庆德荣汽车配件��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爱军的委托代理人曾斌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落不明,经本院公告传唤,期限届满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爱军诉称,2012年1月至9月,原告向被告提供钢材,被告陆续支付原告货款。截止2012年9月13日,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未结货款共计20978元,并由被告出具借条一张,该借条名为借款实为欠款。借条载明付款时间为9月18日,但至今被告未支付欠款。现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货款20978元,并从2012年9月18日起以2097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至货款付清时止;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被告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答辩。经审理查明,赵爱军持有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3日出具的《借条》一张,该借条载明:“借到赵爱军货款20978元(贰万零玖佰柒拾捌元),付款时间9月18日”。此后,因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能支付该货款,现原告赵爱军要求支付货款起诉来院。审理中,原告赵爱军陈述,2012年1月至9月期间,原告陆续向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提供钢材,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支付了原告部分货款,2012年9月13日,经双方结算被告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未付货款累计20978元,并由被告出具借条一张。该借条名为借款实为货款。按约定该货款应于2012年9月18日付清,但被告至今未支付原告。上述事实,有《借条》、当事人陈述在卷佐证,并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的主要书面证据为《借条》,但该《借条》对货款、支付时间及其金额等主要要素记载明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书写买卖契约的不规范性及结合原告方之陈述,对原、被告间的买卖关系,2012年9月13日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0978元,约定2012年9月18日付清货款之事实,本院予以认定。至今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能支付确定的货款已经构成违约。本案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现原告赵爱军要求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符合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本院予以主张。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赵爱军货款20978元。二、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赵爱军资金占用利息损失,此款从2012年9月19日至货款20978元付清之日止,以2097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本案受理费324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124元,由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赵爱军交纳,重庆德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赵爱军。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审 判 长 毕 毅代理审判员 张 畅人民陪审员 郭 敏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段静强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