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安民初字第1103号
裁判日期: 2013-11-27
公开日期: 2014-07-10
案件名称
金某与曹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湖安民初字第1103号原告:金某。委托代理人:王鹏娇。委托代理人:陈石。被告:曹某甲。委托代理人:张水银。原告金某与被告曹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9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11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鹏娇,被告曹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水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金某起诉称,原被告现为夫妻,婚前经人介绍并于××××年××月××日在安吉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取名曹某乙。恋爱期间,被告把暴戾脾气伪装的很好,欺骗原告,原告未察觉。婚后被告就暴露出其“庐山真面目”,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3年8月31日晚上,因家庭琐事,被告疯狂殴打原告,被告父母在旁边也不劝阻其儿子停手。原告父母在得知情况下,急忙赶到被告家里,看到自己的女儿被打成这样,很是气愤,好几次要求让被告把原告送进医院救治,被告不同意,也不理睬,被告的朋友也劝说被告,先把原告送进医院,被告还是不肯,最后是被告的朋友把原告送进安吉县人民医院,被告的殴打行为致原告受伤,遍体伤痕,皮肤局部出现青肿、瘀血。当晚双方家长说好等到第二天再解决此事,可是原告父母第二天到被告家里时,被告的父亲躲在家里,拒不开门,被告及其母亲带着孩子曹某乙躲走了,原告随后报警,灵峰派出所出警处理此事,被告父亲仍不开门,无果。当天晚上,原告及其父母在得知曹某乙在皈山被告阿姨家里,就到皈山被告阿姨家看孩子,由于言语冲突,被告又动手殴打原告的父亲,原告随即报警,孝丰派出所到达现场,事态得以控制,原告的父亲还被送进孝丰医院救治。两次暴力事件后,原告一直住在报福镇报村父母家里,每次想回家看孩子,被告均不予理睬,并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孩子与原告见面,被告的朋友也劝说,但仍然无果。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与原告吵架,也不关心原告及家庭,破坏了本就颤薄的夫妻感情,并且被告至今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缝补夫妻之间的感情隔阂,仍未采取真诚的行动来取得原告的谅解,更未打电话给原告以询问伤情。被告如今已然采取了漠然置之的态度对待夫妻感情,极大地刺痛了原告的心灵,由此可见,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根本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原告坚决与被告离婚,原被告婚后无共同财产分割,无共同债务偿还。原告为了了断这段令人痛苦的婚姻,追求幸福的生活,故诉请判令:1.原被告离婚。2.原被告婚生子曹某乙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曹某乙将来的医疗费、教育费由原被告各半分担。3、被告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曹某甲答辩称:1.原告诉请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因为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没有破裂。2.原告陈述没有债务,其实是有的。银行贷款还有5万元没有归还。3.实际上是原告向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经庭审,原被告双方对以下事实无争议:原被告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相识而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较好,××××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曹某乙。2013年8月31日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原告及其父亲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原告于2013年9月1日起回娘家居住至今。被告于2013年8月13日向安吉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5万元。另,被告曾出具欠条一份给原告。原告母亲因被告欠其2万元未还而提起诉讼,后因未缴纳诉讼费按自动撤诉处理。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结婚证书、出生证明、病历、照片、接处警单、110信息、现场治安调解书、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欠条、民事裁定书各一份及原被告双方当庭陈述予以证明,本院予以认定。本院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和睦相处。本案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而结婚,婚姻基础应属较好。尽管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但原被告应加强沟通,彼此理解包容。原告诉请要求离婚,因其未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被告也表示不同意离婚,且婚生子曹某乙尚且年幼,需要原被告之间齐心协力共同扶养。故对原告要求离婚之诉请本院不予支持,其余诉请已无基础,本院也不予支持。对原告所举涉及由其扶养婚生子曹某乙更有利的相关证据,亦无评价之必要,故本院对上述证据不作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金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由原告金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汤珊珊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肖美琪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