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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牡民终字第379号

裁判日期: 2013-11-26

公开日期: 2014-02-19

案件名称

李众与王艳玲、牡丹江市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二审

当事人

李众;王艳玲;牡丹江市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