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东执字第2754号
裁判日期: 2013-11-24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丁存花申请执行贾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丁存花,贾瑞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东执字第2754号申请执行人丁存花,女,现住东胜区。被执行人贾瑞,男,现住东胜区。本院在执行丁存花申请执行贾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公证处作出的(2011)东法民初字第245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贾瑞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1)东法民初字第2453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张 波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任尚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