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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李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2013)太民一初字第00185号

裁判日期: 2013-11-23

公开日期: 2014-12-15

案件名称

邵春奎与李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太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太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2014)太执字第00016号邵春奎:你与李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2013)太民一初字第001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申请人向本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太和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