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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即商初字第2101号

裁判日期: 2013-11-22

公开日期: 2014-06-11

案件名称

张守仁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守仁,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案由

保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即商初字第2101号原告张守仁。委托代理人王文静。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7号楼3层C区。机构代码证:73352907-5。负责人邹东亚,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于杰,男,1987年1月16日生,汉族。原告张守仁与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于周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所有的鲁B×××××号车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在投保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及路产损失。现要求被告支付理赔金80193.4元。被告辩称,我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费、鉴定费、停车费、施救费不属于理赔范围,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经本院开庭审理查明,2013年6月25日,原告在被告处为自己所有的鲁B×××××号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强制保险合同约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保险期间自2013年6月26日零时起至2014年6月25日24时止。商业合同主要约定,车辆损失保险金额1528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300000元,保险期间自2013年7月20日零时起至2014年7月19日24时止。2013年8月8日14时30分,原告驾驶员驾驶鲁B×××××号车与路边护栏及树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及乘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原告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车辆及路边护栏、树木经即墨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即墨市价格认证中心价值鉴定,其车辆损失为72517元,护栏及树木损失3360元,并支付鉴定费2200元。另外,原告支付施救费1826元,送车费、停车费290元,以上共计80193.4元。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保险单,交通事故认定书,财产损失价值鉴定结论书,维修发票,施救费、鉴定费发票及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在案为凭,各证据均经当庭质证,可以采信。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按约定履行。对于路产损失3360元,被告应在交强险财产限额内赔付2000元,余款1360元应在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付。对于车辆损失72517.4元,鉴定费2200元,施救费1826元,送车停车费290元,共计76833.4元,被告应在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付。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理赔金80193.4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答辩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支付原告张守仁理赔金80193.4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5元,减半收取902.5元,由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周杰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张晓蕾(法律条款见附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第六十四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负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