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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明民一初字第02323号

裁判日期: 2013-11-22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李强与王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强,王炜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明民一初字第02323号原告:李强,男,1963年10月23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胡永伦,男,1963年1月20日生,汉族。被告:王炜,男,1953年9月6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胡学仕,明光市明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李强诉被告王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9月2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审判员张启明独任审判,于2013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强的委托代理人胡永伦、被告王炜的委托代理人胡学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强诉称:原告与黄正余系朋友关系。2010年9月10日,黄正余因做生意向原告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被告王炜提供担保,时至今日黄正余拒绝还款。黄正余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黄正余拖欠不还借款,被告王炜作为担保人依法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为此,原告依法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其担保的借款人民币50000元。被告王炜辩称:1、被告根本不认识债权人和债务人,是骗取被告担保的;2、被告没有借款的事实,该款是黄正余欠原告的利息;3、本案已经超过担保期限。因此,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10日,黄正余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被告王炜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名。借款人黄正余至今未能还款,被告王炜也未履行担保义务。为此,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炜偿还其担保的借款人民币50000元。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被告出具的借条及本院庭审记录等证据在卷佐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借款人黄正余向原告借款50000元事实存在,被告自愿为其进行担保,原、被告之间的保证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未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与保证人也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现原告以起诉的方式向保证人进行催讨,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应从原告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之日即起诉之日2013年9月29日开始起算,故被告王炜仍在保证期间内,应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被告提出的本案已超过保证期限的抗辩意见不能成立。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50000元,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该担保是原告骗取被告进行担保,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强借款50000元。二、被告王炜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黄正余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被告王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启明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祝瑜鸿附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