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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叠民初字第932号

裁判日期: 2013-11-22

公开日期: 2021-04-01

案件名称

西安富森电气开关有限公司、桂林德力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西安富森电气开关有限公司;桂林德力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叠民初字第932号 原告西安富森电气开关有限公司现住西安市沣惠北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桂林德力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现住桂林市中山北路96号-1。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富森电气开关有限公司诉被告桂林德力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后,被告桂林德力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或写答辩期满后),以本案……为由,认为本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要求将本案移送到×××人民法院审判。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理由)。原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应予受理(或不予受理)。被告×××向本院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或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确定管辖权依据的法条),裁定如下: 驳回被告桂林德力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对本院管辖本案的异议(或写被告对本院管辖本案的异议成立,本案由本院移送×××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份,上诉于。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蒋玉姣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