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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黄执字第4068号

裁判日期: 2013-11-22

公开日期: 2014-08-27

案件名称

寿光市万赢运输有限公司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寿光市万赢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黄执字第4068号被执行人寿光市万赢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寿光市开发区兴安路12号,组织机构代码74095943-6。法定代表人王飞,职务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明堂与被执行人寿光市万赢运输有限公司(2013)黄执字第4068号交通事故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及住所地均在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辖区内,根据委托执行的相关规定,依法于2013年11月22日委托该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3)黄民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赵 卿人民陪审员 薛 妍人民陪审员 何丽娟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刘龙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