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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民终字第1480号

裁判日期: 2013-11-21

公开日期: 2014-01-22

案件名称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资金返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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