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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邛崃执字第697号

裁判日期: 2013-11-21

公开日期: 2014-07-15

案件名称

谢某某与蒋某某其他权��、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邛崃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邛崃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谢东林,蒋亨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邛崃执字第697号申请执行人谢东林。被执行人蒋亨。申请执行人谢东林与被执行人蒋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邛崃市人民法院(2013)邛崃民初字第140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谢东林于2013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蒋亨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谢东林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对其尚未受偿的债权2000元予以确认,待发现被执行人蒋亨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谢东林凭本裁定申请恢复执行。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邛崃执字第69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执行员 李 永 华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沙马里体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