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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济民四终字第382号

裁判日期: 2013-11-21

公开日期: 2014-01-02

案件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经济开发区支公司与高菊、张洪伟、高桂莲、张俊哲、山西忻州东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业分公司、忻州利众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峰云、智青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经济开发区支公司;高菊;张洪伟;高桂莲;张某某;山西忻州东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业分公司;忻州利众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峰云;智青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