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宝渭法执字第00867号
裁判日期: 2013-11-20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宝渭法执字第00867号申请执行人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13)宝渭法民初字第01460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执行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诉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为支付质保金等费用44833.42元及迟延利息,执行费570元。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13)宝渭法民初字第014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本案执行费570元被执行人已负担。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 行 长 冯文科代执行员 王宝宏代执行员 徐 雯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书 记 员 田 坤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