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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东一法刑初字第1592号

裁判日期: 2013-11-19

公开日期: 2014-08-29

案件名称

李汉奎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汉奎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东一法刑初字第1592号公诉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汉奎,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化州市文楼镇新德那西村*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3年6月7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东莞市看守所(上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东一区检刑诉(2013)15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汉奎犯盗窃罪,于2013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合议庭审判,于2013年10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莫炽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汉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2013年6月6日12时许,被告人李汉奎伙同陈东(另案处理)、陈旭华、谢月红、谢广传(后3人均另作处理),携带作案工具,窜到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村巨千家具有限公司(已倒闭),爬墙进入该公司内,盗取该公司车间内的电缆、电线,用大钢剪剪断电缆线,用剪刀、小刀剥电缆的胶皮取出里面的铜线。到当日18时许,被告人李汉奎等5人盗得约25公斤铜线,后以每公斤42元的价格卖给1名骑三轮车收废品的男子,得赃款1050元,被告人李汉奎等5人将赃款平分。2、2013年6月7日9时许,被告人李汉奎伙同陈东等人又爬进巨千家具有限公司,以同样方法盗窃电缆、电线。当日12时许,该公司保安发现有人盗窃,就通知公安机关和四甲治安队。陈东等人被发现后马上逃离现场,被告人李汉奎逃跑不及,被公安民警、治安队员和公司保安共同抓获。后经清点估价,被告人李汉奎等人剪断、剥皮的电缆、电线价值共29218.70元。公诉机关并提供了现场勘验材料,缴获的赃物电缆、电线、钢剪等物证,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东莞市涉案财产价格核定表,证人某某辉、何建强、侯乔山、王宗伟等人的证言,同案人陈旭华、谢月红、谢广传的陈述,被害单位的委托人何邦的陈述,到案经过等书证,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材料,被告人李汉奎的供述等证据,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汉奎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没有提出辩护意见。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汉奎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汉奎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汉奎犯盗窃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汉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李汉奎在九个月至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本院认为,该量刑建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及本案的事实,本院予以采纳。视被告人李汉奎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汉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6月7日起至2014年4月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叶柱坚人民陪审员  谢金爱人民陪审员  孔祥彦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林佩珊附页: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2页共4页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