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锡破字第0003-1号
裁判日期: 2013-11-19
公开日期: 2014-07-15
案件名称
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锡破字第0003-1号申请人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平,该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24日,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置业)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在2013年10月15日申达置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分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瀛寰实业重整计划草案》,请求本院批准重整计划(附后)。本院认为:前述经申达置业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批准申达置业重整计划;二、终止申达置业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蒋馨叶审 判 员 陆晓燕代理审判员 龚 甜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张一华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