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将民初字第1301号

裁判日期: 2013-11-18

公开日期: 2014-01-02

案件名称

吴桂旺与黄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将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将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桂旺,黄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将民初字第1301号原告吴桂旺,男。被告黄海,男。原告吴桂旺诉被告黄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吴桂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海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吴桂旺诉称,2011年8月14日,被告黄海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吴桂旺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月息400元,即按2%计算利息。之后,被告黄海只支付了两个月利息,就不再按约这履行,原告吴桂旺多次向被告黄海催讨借款,但被告黄海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黄海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支付从2011年10月15日起至2013年4月14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7600元。被告黄海还应支付从2013年4月15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的利息,由被告黄海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黄海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供书面答辩状。经审理查明,被告黄海于2011年8月14日向原告吴桂旺借款计人民币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给原告吴桂旺。被告黄海只支付了两个月利息,其余借款本息未归还,尚欠原告吴桂旺借款2万元。上述事实有原告吴桂旺向法庭提供的借条一张及原告吴桂旺方在法庭上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被告黄海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举证质证权利,本庭对原告吴桂旺提供的证据依法予以采信。本院认为,公民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吴桂旺与被告黄海的借贷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黄海尚欠原告吴桂旺借款合计人民币2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被告黄海应归还原告吴桂旺借款2万元。原告吴桂旺与被告黄海双方约定的借款月利率2%,并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故被告黄海还应按月利率2%支付原告吴桂旺从2011年10月15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日止的利息。被告黄海经本庭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黄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归还原告吴桂旺借款人民币2万元。二、被告黄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桂旺从2011年10月15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日止的借款利息,借款月利率按2%计算。被告黄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元,由被告黄海负担(该款原告吴桂旺同意先行垫付,被告黄海可直接支付给原告吴桂旺或在本案进入执行程序时一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陈新越人民陪审员  吴生才人民陪审员  余水旺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书 记 员  邱辉婷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