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惠东法民一初字第192号
裁判日期: 2013-11-18
公开日期: 2014-05-26
案件名称
原告廖添诉被告肖伟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添,肖伟清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惠东法民一初字第192号原告:廖添,男,汉族,广东省惠东县人。委托代理人:杨伟光,广东翔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肖伟清,女,汉族,广东省惠东县人。原告廖添诉被告肖伟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6月17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杨伟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肖伟清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廖添诉称:被告于2012年11月28日因周转资金不足向原告借款人民币80000元,并亲自书写借条为证。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但被告故意拖延不还款。为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80000元给原告,并承担借款利息从2013年6月17日起计至还清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肖伟清未作答辩及向本院提交证据。经审理查明:原告廖添与被告肖伟清为朋友关系。2012年11月28日,被告以周转资金不足为由向原告借款80000元。原告于当日交付现金80000元给被告后,由被告出具一份借条给原告收执。借条内容为:“本人肖伟清因周转资金不足,今借到廖添现金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正(¥小写)80000元。本人已收到上述款项并保证按期还款,特立此据。借款人:肖伟清,2012年11月28日”。双方在借条中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后,被告肖伟清经原告催讨未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于2013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提出了上述诉讼请求。诉讼期间,应原告的申请,本院依法作出(2013)惠东法民一初字第192-1号民事裁定,查封了被告肖伟清名下位于惠东县平山华侨城HQ-5区金保花园T栋A402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366xx**号)。立案后,本院根据被告肖伟清的住所地向其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时,被告去向不明。于是,本院在《人民法院报》向被告公告送达上述诉讼材料,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以上事实,有原告廖添提交的民事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条和本院的开庭笔录等材料在卷为据。本院认为:被告肖伟清向原告廖添借款人民币80000元,有原告提交的借条为证,本案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原、被告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被告经原告催讨后仍未能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的规定,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借款,理由充分,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给付利息的请求,虽然双方未在借条中约定利息,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的规定,原告诉请被告支付从原告主张权利日即2013年6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的欠款利息,理由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肖伟清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抗辩权,依法可作缺席判决。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及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肖伟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廖添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元,并应自2013年6月17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给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保全费820元、公告费560元共3180元,由被告肖伟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刘振波审 判 员 罗耀宗代理审判员 毛丽丽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书 记 员 黄燕燕第4页,共4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