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叙永民初字第2345号
裁判日期: 2013-11-18
公开日期: 2014-06-26
案件名称
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诉唐金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叙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唐金富
案由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全文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叙永民初字第2345号原告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叙永县叙永镇环城路216号。法定代表人:张志平,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吴昌军,四川远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唐金富,男,汉族,生于1969年6月20日,四川省叙永县人。委托代理人吴贤彪,四川省兴文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唐金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25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于2013年8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昌军,被告唐金富及其委托代理人吴贤彪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经向叙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该仲裁委员会审理后已经查明原告于2011年7月20日与叙永县螺丝寨煤厂签订《炸材仓库修建承包合同》,承包修理叙永县螺丝寨煤厂位于震东乡兴隆村七社的炸药仓库。2011年8月1日,原告将该工程转包给了自然人张德武并签订了《炸材仓库修建承包合同》。随后,张德武又将部分工程承包给叙永镇村民杨开全,杨开全又将部分劳务承包给被告,被告组织了几名民工,与自己一起为杨开全务工。被告既不是受雇于原告,又不接受原告的管理,其劳动报酬也不是由原告发放,原、被告之间当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且原告并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是在务工时受伤。原告承担的也仅是用工主体责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请求依法判决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原告说其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是事实,原告发包给了不具有资质的承包方,依法律规定承包方张德武不具有资质也只能是劳动者,所以被告也应该是向原告工作,是原告的劳动者,不管原告发包多次,被告也应与原告有劳动关系,应该是工伤,原告方是有资质的。经审理查明:原告于2011年7月20日与叙永县螺丝寨煤厂签订了《炸材仓库修建承包合同》,由原告承包修建叙永县震东乡兴隆村七社炸药仓库。该合同签订后原告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自然人张德武,并于2011年8月1日签订了《炸材仓库修建承包合同》。随后,张德武与叙永镇村民杨开全联系,由杨开全组织包括被告唐金富在内的工人进行工程修建。由杨开全向被告唐金富按工程平方计算支付劳动报酬,日常工作由张德武负责,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告在2011年9月26日工作时受伤,于2013年5月向叙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确认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叙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叙劳人仲案字(2013)第98号仲裁裁决书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现原告不服该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上述事实,有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营业执照、原、被告双方当事以及证人谢光成、谢光伦、韩朝忠的当庭陈述、叙永县正东乡兴隆村七社与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炸材仓库修建承包合同》、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德武签订的《炸材仓库修建承包合同》、叙劳人仲案字(2013)第98号仲裁裁决书等证据在案佐证,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与叙永县正东乡兴隆村七社签订了炸材仓库承包合同,随后将该工程转包给了自然人张德武,并由张德武联系杨开全组织包括本案被告唐金富在内的工人进行施工建设,双方约定了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从上述承包及转包关系中,原告作为建设施工单位将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对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被告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受伤,原告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被告受雇于杨开全,而该工程已由原告转包给了张德武,由张德武负责该工程,被告并未受原告管理,也无须遵守原告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原告无向被告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故原、被告双方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原告泸州华叙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唐金富不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唐金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刘燕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书 记 员 李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