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庆西民初字第1805号
裁判日期: 2013-11-18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连克明与庆阳市西峰区齐楼空心砖厂、第三人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庆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连克明,庆阳市西峰区齐楼空心砖厂,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
全文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庆西民初字第1805号原告连克明被告庆阳市西峰区齐楼空心砖厂法定代表人齐建平,该厂厂长。第三人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子铭,该公司经理。原告连克明与被告庆阳市西峰区齐楼空心砖厂(以下简称齐楼砖厂)、第三人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铭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连克明、被告庆阳市西峰区齐楼空心砖厂的法定代表人齐建平及第三人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子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连克明诉称,被告经营砖厂期间,自2008年起,原告开始给被告供煤,被告为抵顶欠原告的煤款,2009、2010年共给原告开砖1240000块,原告已拉走787450块,剩余452600块,按每块0.3元计算,总计价值135780元,至今未付。现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砖款135780元。被告齐楼砖厂辩称,欠原告连克明452600块砖属实,折钱是按0.3元计算,总计欠付原告款项135780元。第三人子铭公司辩称,我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在庆阳市西峰区公证处公证对齐楼砖厂进行了合法转让,在我公司转让齐楼砖厂期间,对齐楼砖厂的债务进行了清算。在清算时,齐楼砖厂法定代表人齐建平未告知原告所起诉的欠款,在我们张贴公告的情况下,也未见到原告前来主张债务,并且原告出示的证据上也未加盖齐楼砖厂的公章,故我认为原告起诉的该笔债务不合法。经审理查明,原告连克明自2008年起,开始给被告齐楼砖厂供煤。口头约定被告齐楼砖厂用生产的机砖抵顶原告连克明的煤款。在供煤期间被告齐楼砖厂先后给原告连克明出具《西峰区齐楼砖厂成品出库单》(以下简称砖票)10张,原告连克明凭砖票运走部分机砖。2010年12月4日,原、被告双方经清算,2009年度原告连克明尚有107600页机砖未运走,单价0.25元/页,折款26900元;2010年度未运走机砖345000页,单价0.30元/页,折款103500元。上述所欠机砖及砖款原告连克明多次索要无果。另查,被告齐楼砖厂现在实际经营人为王子铭,该厂企业状态为开业状态,2011年度至今的年检结果为待检,法定代表人系齐建平。此外,王子铭于2012年10月12日注册成立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本案审理中,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认为被告齐楼砖厂已经注销、本案的审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参加诉讼。原告连克明起诉时诉讼请求为,请依法判决被告给付机砖452600块,本院开庭审理时,原告连克明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为,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砖款135780元。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原告提供的情况汇总一张,证人证言,《西峰区齐楼砖厂成品出库单》,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庆阳子铭建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据在卷,予以认定。本院认为:原告连克明向被告齐楼砖厂供煤,被告齐楼砖厂向原告支付对应价款或以砖抵顶,双方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买卖合同关系。经双方核算,2009年度被告齐楼砖厂欠原告连克明机砖107600页,折款26900元;2010年度欠原告连克明机砖345000页,折款103500元,共计折款130400元。故被告齐楼砖厂支付原告连克明的款项应以130400元为准。子铭公司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认为该笔债务不合法,经本院核查:被告齐楼砖厂工作人员关于此笔债务的证言与被告齐楼砖厂账簿记载及原、被告双方的陈述相一致,已形成证据链,故对该笔债务的真实性应予认定;第三人子铭公司辩解其已对齐楼砖厂予以受让、该厂已注销,该辩解与工商部门记载齐楼砖厂处于开业状态,未注销相矛盾,因此该辩解不能成立。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庆阳市西峰区齐楼空心砖厂支付原告连克明款项130400元。上述所判项,限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16元(缓交),原告连克明负担120元,被告庆阳市西峰区齐楼空心砖厂负担289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张许会代理审判员 喻海妮人民陪审员 段宝生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书 记 员 路娜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