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民二终字第40号
裁判日期: 2013-11-15
公开日期: 2013-12-27
案件名称
石艳春、刘春华、刘瑛、刘冬英、刘文英、刘步书与新疆盈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盈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判决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石艳春,刘春华,刘瑛,刘冬英,刘文英,刘步书,新疆盈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盈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