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桃民一初字第771号
裁判日期: 2013-11-15
公开日期: 2014-03-05
案件名称
2013桃民一初字第771号莫赛、文嘉兴、文升科、胡益纯与王会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桃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莫赛,文嘉兴,文升科,胡益纯,王会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