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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古民初字第685号

裁判日期: 2013-11-15

公开日期: 2014-11-05

案件名称

叶书淼和杨建东、郑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古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古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书淼,杨建东,郑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古民初字第685号原告叶书淼,男,汉族,个体。委托代理人张敏青,女,汉族,个体。系原告叶书淼妻子。被告杨建东,男,汉族,个体。被告郑羽,男,汉族,个体。原告叶书淼诉被告杨建东、郑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代理人张敏青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建东、郑羽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叶书淼诉称,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杨建东返还原告本金人民币50000元,利息按月利率3%从2011年7月22日算至2013年6月25日止计人民币345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4500元。被告郑羽负连带赔偿责任。二、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偿还按月利率3%从2013年6月25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三、两被告应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杨建东、郑羽未作答辩。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叶书淼向本院举证如下:借条1份,证实证明,2011年7月22日被告杨建东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月利息为3%,并被告如逾期还款每日另付违约金0.2%,被告郑羽为担保人。本院认为,因被告杨建东、郑羽未到庭参加诉讼,又未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据,视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原告叶书淼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予以采信。经庭审认证,对本案主要事实作如下认定:原告与被告属于朋友关系。2011年7月22日,被告杨建东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按月利率3%计算,被告郑羽作为担保人,两被告亲笔立借条为据。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叶书淼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月利率按2%计算),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至于被告郑羽应否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本院认为本案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即自2011年8月22日起六个月内。原告叶书淼起诉要求担保人郑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已超出法定期限,且原告叶书淼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郑羽主张过权利,为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原告叶书淼该主张不予支持。被告杨建东、郑羽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予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杨建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叶书淼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1年7月22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叶书淼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13元,由被告杨建东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限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长  陈祖凑审判员  潘 强审判员  林义挺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叶艳玲附注:义务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未及时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