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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包执字第248号

裁判日期: 2013-11-14

公开日期: 2015-03-13

案件名称

百年经典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包头市锐利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包执字第248号本院受理的包头市百年经典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包头市锐利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包头市百年经典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撤销(2013)包仲裁字第26号裁决书的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结束(2013)包仲裁字第26号裁决书的执行程序。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轶楠审判员  王建平审判员  张敬平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闫文成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