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市民再字第88号
裁判日期: 2013-11-14
公开日期: 2014-10-10
案件名称
(2013)南市民再字第88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唐竞、唐莉、丁苏平、向华、唐小梅、孙恒飞、一审第三人北京鑫亨利实业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广西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唐竞,唐莉,丁苏平,向华,唐小梅,孙恒飞,北京鑫亨利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