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法恢执字第300号
裁判日期: 2013-11-13
公开日期: 2014-08-01
案件名称
(2013)宁法恢执字第300号申请人李红举与被执行人欧俊生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宁法恢执字第300号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李红举与被执行人欧俊生、胡启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11月13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欧俊生、胡启生己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本院(2012)宁法民二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