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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滦民初字第5269号

裁判日期: 2013-11-13

公开日期: 2014-06-17

案件名称

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纪树江、王玉环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

法院

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滦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树江,王玉环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

全文

河北省滦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滦民初字第5269号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师春潮,该公司职员,特别代理。被告纪树江。被告王玉环。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纪树江、王玉环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志会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余秋雨和被告纪树江、王玉环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称,2012年4月7日,被告纪树江以消费信贷分期付款方式购陕汽/杨嘉汽车一辆,原告为其贷款提供了担保,被告王玉环向原告提供了反担保。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被告纪树江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导致我原告为其垫付109537.73元,依据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和与贷款方签订有关合同之规定,被告纪树江不按规定还本付息,贷款方扣划原告存款时,原告有权向被告纪树江追偿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由被告王玉环承担连带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纪树江给付原告为其代偿的借款本息109537.73元及违约金32861.32元,并由被告王玉环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担负。被告纪树江、王玉环辩称,到底欠了多少钱我不清楚,欠钱是事实。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7日,担保方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甲方)、被担保方纪树江(乙方)和反担保方王玉环三方签订了《关于担保事宜的协议》,该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乙方购买了陕汽/杨嘉汽车一辆,车价款为260000元;第三条约定乙方就上述车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复兴路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第四条约定担保期限为2年;第七条约定如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实际履行担保额30%的违约金;第九条约定丙方同愿为乙方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向甲方提供反保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2012年4月20日被告纪树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复兴路支行签订了《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30000元,贷款期限24个月。同日,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复兴路支行签订了《个人贷款保证合同》。另查明,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纪树江逾期贷款向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唐山市复兴路支行代还款(到期借款本息87807.78元、未到期借款本息45629.95元)133437.73元,被告纪树江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复兴路支行还款23900元,被告纪树江尚欠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偿借款本息109537.73元。故发生纠纷。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陈述及原告提供的关于担保事宜的协议、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合同、个人贷款保证合同、扣划证明、收款收据等证据予以证实并记录在卷。本院认为,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纪树江、王玉环签订的《关于担保事宜的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纪树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复兴路支行进行贷款提供了担保,由于被告纪树江违约未偿还贷款,导致原告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复兴路支行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即代被告纪树江还款109537.732元,故该款原告有权向被告纪树江追偿。因被告王玉环为被告纪树江的贷款向原告提供了反担保,其应当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原告有权向王玉环主张连带赔偿责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纪树江给付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偿的银行借款本息109537.73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完毕。被告纪树江给付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偿的银行借款本息的违约金32861.32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完毕。被告王玉环对本判决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73元,由被告纪树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3147元,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张志会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书 记 员  王 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