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垦执字第238号

裁判日期: 2013-11-13

公开日期: 2014-08-05

案件名称

张传波与山东顺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垦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垦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传波,山东顺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垦执字第238号申请执行人:张传波被执行人:山东顺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张传波与山东顺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垦利县人民法院(2013)垦商初字第1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岳玉成审判员  褚 涛审判员  陈新利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汤守柱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