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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东中法刑一初字第195号

裁判日期: 2013-11-12

公开日期: 2014-05-07

案件名称

易海峰、周治勇、周治军、曹告乃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树基,莫乜,袁惠欢,吴XX甲,易海峰,周治勇,周治军,曹告乃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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