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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埇刑初字第00593号

裁判日期: 2013-11-12

公开日期: 2015-02-16

案件名称

陈月明、彭某等盗窃罪,陈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月明,彭某,潘庆成,汪某甲,耿某,陈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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