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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二七法执字第1074号

裁判日期: 2013-11-12

公开日期: 2015-06-27

案件名称

于某与郭某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某,郭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二七法执字第1074号申请执行人于某。被执行人郭某。本院在执行于某申请执行郭某继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某按照本院(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0194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0194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 明审判员 周 辉审判员 井柏年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静欢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