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汉执字第223号
裁判日期: 2013-11-12
公开日期: 2014-10-27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汉寿县支行与朱自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3)汉执字第223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汉寿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朱自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按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汉寿县支行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