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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未执字第01741-1号

裁判日期: 2013-11-12

公开日期: 2014-12-13

案件名称

西安捷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西安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西安捷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鲁能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未执字第01741-1号申请执行人西安捷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坤,董事长。被执行人西安鲁能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勇,总经理。本院在执行西安捷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西安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权利人西安捷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未民二初字第01193号民事调解,于2013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63194元,本院依法受理。执行中,已执行回案款63194元并发还给申请执行人西安捷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费848元被执行人西安捷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交纳,本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3)未民二初字第01193号民事调解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王新君执行员  张占宏执行员  刘 瑜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郑 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