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社刑再初字第00003号
裁判日期: 2013-11-01
公开日期: 2015-08-31
案件名称
刘明印涉嫌贪污罪一案再审刑事中止裁定书
法院
社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社旗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刘明印
案由
贪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条第一款
全文
社旗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社刑再初字第00003号原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刘明印,男,65岁。本院在审理原审被告人刘明印贪污一案中,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 李连升审判员 陈国启审判员 李 满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书记员 惠 金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