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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社刑再初字第00003号

裁判日期: 2013-11-01

公开日期: 2015-08-31

案件名称

刘明印涉嫌贪污罪一案再审刑事中止裁定书

法院

社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社旗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刘明印

案由

贪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条第一款

全文

社旗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社刑再初字第00003号原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刘明印,男,65岁。本院在审理原审被告人刘明印贪污一案中,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  李连升审判员  陈国启审判员  李 满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书记员  惠 金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