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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绍虞刑初字第755号

裁判日期: 2013-11-01

公开日期: 2014-05-29

案件名称

吕娟兰、吴波光、赵密职务侵占一审刑事补正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绍虞刑初字第755号被告人吕娟兰、吴波光、赵密职务侵占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21日作出(2013)绍虞刑初字第75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三页第九行中的“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现更正为“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审判员  XX敢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书记员  王银芬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