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绍虞刑初字第755号
裁判日期: 2013-11-01
公开日期: 2014-05-29
案件名称
吕娟兰、吴波光、赵密职务侵占一审刑事补正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绍虞刑初字第755号被告人吕娟兰、吴波光、赵密职务侵占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21日作出(2013)绍虞刑初字第75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三页第九行中的“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现更正为“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审判员 XX敢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书记员 王银芬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