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鲁民初字第1083号原告王丙合,男性,汉族,48岁。诉讼代理人王远征。被告王得民,男性,汉族,岁。本院在审理王丙合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丙合提出撤诉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长
审判员 魏钰玺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杨海会 来源:百度搜索“”
王丙合与王得民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鲁民初字第1083号原告王丙合,男性,汉族,48岁。诉讼代理人王远征。被告王得民,男性,汉族,岁。本院在审理王丙合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丙合提出撤诉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长
审判员 魏钰玺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杨海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