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鄂汉阳十民初字第00244号

裁判日期: 2013-10-09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胡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鄂汉阳十民初字第00244号原告:胡某。被告:陈某。本院在审理原告胡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王 侃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黄丽明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