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文法执字第827号
裁判日期: 2013-10-09
公开日期: 2015-10-12
案件名称
杨秋炜申请执行安阳市百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秋炜,安阳市百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文法执字第827号申请人杨秋炜。被执行人安阳市百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杨秋炜申请执行安阳市百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安阳市百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立铭审判员 孔 希审判员 常 波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张文彬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