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金刑初字第521号
裁判日期: 2013-10-09
公开日期: 2014-10-19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某建等人危险物品肇事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建,刘某贵,汪某龙,奚某平,杜某兴,刘某
案由
危险物品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