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执字第00520-1号
裁判日期: 2013-10-09
公开日期: 2015-09-22
案件名称
王斌与XX座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斌,XX座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2)长执字第00520-1号申请人:王斌被执行人:XX座本院在执行王斌与XX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XX座不能证明自己无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XX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代理审判员 谈龙双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赵 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