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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芝执字第1296-1号

裁判日期: 2013-10-08

公开日期: 2014-12-16

案件名称

烟台市幸福供销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案决定书原文书

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烟台市幸福供销有限公司,烟台九隆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2)芝执字第1296-1号申请执行人烟台市幸福供销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幸海里369号。被执行人烟台九隆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路付1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市幸福供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九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烟台市幸福供销有限公司申请将被执行人烟台九隆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烟台九隆置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烟台九隆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