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滑城民初字第342号
裁判日期: 2013-10-06
公开日期: 2015-10-20
案件名称
谢某某与谢某甲、谢某乙赡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某某,谢某甲,谢某乙
案由
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滑城民初字第342号原告谢某某,男,2013年10月2日死亡。被告谢某甲,男,1947年1月25日出生。被告谢某乙,男,1951年6月10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谢某某诉被告谢某甲、谢某乙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谢某某已于2013年10月2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地(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谢某某负担。审判员 张兴政二〇一三年十月六日书记员 张 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