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拉刑二初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3-10-04
公开日期: 2014-12-31
案件名称
蔡桂发、兰志康、阿嘎、陈文彬、边巴次仁、农布江初、多吉达芒走私制毒物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蔡桂发,兰志康,阿嘎,边巴次仁,陈文彬,农布江初,多吉达芒
案由
走私制毒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