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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拉刑二初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3-10-04

公开日期: 2014-12-31

案件名称

蔡桂发、兰志康、阿嘎、陈文彬、边巴次仁、农布江初、多吉达芒走私制毒物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蔡桂发,兰志康,阿嘎,边巴次仁,陈文彬,农布江初,多吉达芒

案由

走私制毒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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